【现场】市民:南部县嘉陵大道东段497号院内持续违建
从2025年2月违建材料进场,截至2025年3月24日,违规施工一个多月,现场主体已完工,管理部门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制止违建行为,究竟是违建方已取得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,还是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呢?若再不及时的进行制止,只能眼睁睁看着违建成为事实。
据传,违建方借建设光伏发电之名,行违规搭建之实,违建厂房高度达到六、七米,如果建设光伏发电,是不是真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?其厂房高度是不是满足政策要求?是不是满足城镇规划?是否取得建设相关手续?
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,严厉禁止违建行为的发生,加大执法力度,责令违建方停止违建行为,拆除违反法律建筑,恢复原状,盼复!
“南部县嘉陵路202号院内,擅自违规搭建重型钢结构厂房”等问题已收悉。经调查核实,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: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街道办事处及属地社区现场踏勘,经查,嘉陵路202号院内为南部县国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车场地,该处原搭建的钢棚结构年久失修,钢棚整体的结构出现支撑梁柱变形、多处锈蚀老化、破损等问题,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。我局已同意该司在钢棚原有基础上进行整改维修,不得扩建变更用途。